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陈洪公开讲话汇编14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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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加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暨新闻媒体通报会上的
讲 话
省政府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 洪
(2017年7月21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省加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新闻媒体通报会,主要任务是通报今年以来全省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情况,反思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申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措施和要求,坚决遏制全省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高发频发态势,最大限度保障全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今年全省开展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主要情况
每年,一进入食用野生菌季节,就进入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高发期,也是我们神经高度紧张的时期。为有效防控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管理局、省卫生计生委及相关部门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进行部署安排。今年2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对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会议特别强调,要根据2016年全省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高发频发态势,高度重视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提早谋划,尽早安排,将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组织开展预防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和野生菌中毒专项监督检查。今年4月,针对楚雄州元谋县发生家庭食用草乌中毒事件,为认真贯彻落实陈豪书记、阮成发省长等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对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野生菌制作售卖行为进行拉网式大排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是发布2017年夏季食品安全预警。今年5月,针对夏季气候炎热,食用野生菌中毒风险加大的特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2017年夏季食品安全预警,要求各餐饮单位严格执行防止食物中毒的“四个严禁”和“一个规范”留样要求,重点做好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同时,省政府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安排印制了60万份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画和小折页,分发到全省129个县(市、区),进而分发到全省村村寨寨、家家户户。
四是落实省政府领导对文山州广南县“6·24”野生菌中毒事件的批示要求,部署全省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6月24日,文山州广南县发生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后,按照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要求,省政府食品安全办下发《关于进一步抓好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及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意识,全面开展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专项监督检查。同时,省政府食安办派出工作组,赶赴文山州指导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处置工作,确保中毒人员得到有效救治。7月上旬,在全省各州(市)政府食品安全办主任、副主任参加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培训班上,对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安排,要求把宣传教育工作做细做扎实,尽可能减少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是通报有关单位迟报中毒事件的问题。7月中旬,针对楚雄州南华县、红河州蒙自市未及时按规定上报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情况,省政府食品安全办进行了全省通报,要求相关州(市)政府食品安全办调查迟报原因,并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全省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情况通报与反思
截止到今年7月17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接到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报告12起,涉及7个州(市)10个县(市、区),147人。报告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多的是文山州和红河州。
从发生情况来看,家庭自采自食野生菌中毒11起,自采自食野生菌中毒且得不到及时救治是造成人员中毒死亡的主要原因。
全面分析,发生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既有公众野生菌知识缺乏的问题,也有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工作不到位、发生中毒后得不到及时救治等问题。
去年7月21日,针对全省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高发的情况,省政府食安办及时召开了全省加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报了全省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情况,明确提出了5项防控工作措施。各地按照要求,狠抓落实,有效遏制了全省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但从今年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的情况来看,各地对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落实程度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认真反思、汲取教训。
(一)一是对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级党委政府要反思,对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防控工作的领导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应该突出问题导向、回应民众关切,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全省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群众的急事难事,是暖人心、得人心的实事。《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2号)明确,地方党委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地方政府负有行政责任。频繁发生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各级党委政府应该反思:是否对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对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是否到位,对食用野生菌防控工作给予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是否到位?要通过反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对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和行政责任,把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认真落到实处,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对照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反思,具体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我省每年都在发生,有的地方甚至接二连三地反复发生。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问题的发生虽是偶然的,但偶然的背后有其必然原因。频繁发生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各级监管部门应该反思: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安排是否到位,各项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督促检查是否到位,问责追责是否到位?要通过反思,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增强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和有效性,把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抓细抓实。
(三)是对照监管职责要求,各级监管人员要反思,是否做到履职尽责。
今年以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制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画和小折页60万份,要求分发到村村寨寨,宣传到家家户户,做到人人知晓,个个明白。这项工作需要基层监管人员付出巨大的努力。令人遗憾的是,从检查了解的情况来看,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宣传效果不尽人意。有的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画和小折页还放在监管人员办公室,没有及时分发出去,不要说边远山区见不到,乡镇也不多见,这说明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宣传还远没有做到全覆盖,存在不少盲区和死角。而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往往就发生在这些“盲区和死角”。面对这些家庭意外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各级监管人员应该反思:自己是否尽到责任,如果自己多发一张宣传画,多送一个小折页,多去一家走访宣传,是不是这样的悲剧就可以少发生一起?要通过反思,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得过且过、马虎应付的错误思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履职尽责,为民服务。
三、重申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五项”措施
去年7月21日,省政府食安办召开了全省加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五项”措施。实践证明,这些要求和措施是行之有效的。今天重申“五项”措施,希望大家融会贯通、熟练应用,并一以贯之地抓下去,特别是要对照要求和措施,检查我们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补短板堵漏洞。
(一)要以强化组织领导为重点,切实落实防控工作各级责任。
强化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组织领导,是切实扭转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高发频发态势的关键环节。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政府负总责,“食安办”综合协调、牵头抓总、督查督办责任,相关部门宣传、预防、处置、救治职责,管理单位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健全完善的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卫生应急救治队伍、信息员队伍、协管员队伍建设,实行区域负责、任务分片、责任到人。要全面落实集体供餐单位、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单位,农村地区、偏远山区、城市社区、施工工地等重点区域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责任,构建更为严密的防控工作网络。
(二)要以强化宣传引导为重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意识。
强化宣传引导是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基础和根本,必须做到“广覆盖、多载体、重实效”。广覆盖,要做到无盲区。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知识要进学校、进市场、进餐馆、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工地,在醒目位置张贴预警公告、宣传画、温馨提示,切实做到宣传工作无死角和盲区。多载体,要多管齐下。要加强与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的沟通合作,重视发挥政务网、宣传栏等基础性载体和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拓展传播渠道,广泛开展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同时引导媒体、公众理性发声,防止恶意炒作。重实效,要突出针对性。针对人民群众知识水平不一的实际,要突出宣传形式和载体的创新,努力做到通俗易懂、便于把握。针对民俗传统与食用安全的矛盾,要重点放在提示误采误食风险上,重点宣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带来的严重后果,提示广大群众勿采、勿食、不买、不卖品种不明野生菌,不轻易相信网络和一些宣传资料上鉴别有毒野生菌的方法;针对人力不足的实际,在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作用的基础上,要向各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等投入到宣传引导工作中来,切实提高宣传成效。
宣传引导工作,要重点突出4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食用野生菌中毒的严重危害。我省野生菌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其中存在多种有毒品种,且不易鉴别。误食有毒野生菌,会因为其中含有的毒肽、溶血素、生物碱、红菇素等毒素通过人体的消化系统进入血液系统,进而损害人体的肝脏、肾脏、心脏等器官。食用有毒野生菌中毒后没有特效疗法,病死率高、风险极大。
二是家庭食用野生菌时注意事项。不要采集或选购不认识的菌类,食用野生菌时不要多种混杂。对自己熟悉并确定为无毒菌的,也不要混杂加工食用,因为种类不同的野生菌混杂炒煮可能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烹制加工时一定要烧熟煮透,食用野生菌时尽量不要饮酒。
三是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就诊。食用野生菌后短时间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是家庭食用野生菌中毒后应采取的急救措施。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可大量饮用温开水或者稀盐水,然后用汤勺柄、筷子等物品刺激喉部进行催吐,尽快排出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减少有毒物质的吸收,防止病情加重,同时尽快前往医疗机构救治。让中毒者饮用少量糖盐水补充液体,防止脱水导致休克;对已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中灌水,防止窒息;尽量保留中毒发生时食用的野生菌样品,使专业机构检测后供医疗人员救治参考。
(三)要以强化协调联动为重点,切实形成齐抓共管整体合力。
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办在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牵头抓总的作用,调动各部门资源优势、专业优势,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加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解决好偏远农村地区群众和进城务工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要持续加大对食用野生菌交易市场的巡查力度,谨防品种不明的有毒野生菌上市销售。加强集体供餐单位、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幼儿园、婚宴、农村自办宴席和施工工地等重点监管单位、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禁止以上单位自采、购买、加工、供应野生菌,严防群体性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加大应急工作经费投入,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加大农村医疗机构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基本药品、设备的投入力度,逐步提升农村医疗机构食物中毒应急救治水平。
(四)要以强化食用野生菌中毒人员应急救治为重点,切实降低食用野生菌中毒人员的死亡率。
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做好食用野生菌中毒人员及其家属的工作,让他们主动接受救治、配合救治。各级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做好食用野生菌中毒的应急救治工作,对病情严重、本院不具备救治条件的,要及时动员中毒病人转院治疗。同时,要在全省农村食物中毒预防控制与应急救治师资培训班基础上,广泛开展农村医疗机构医护人员食物中毒应急救治培训,要让农村医疗机构在首诊收治疑似食用野生菌中毒病人的第一时间内,就能识别中毒相关症状和控制病情,为进一步抢救病人赢得宝贵的时间。省疾控中心要下大力气,狠抓农村食物中毒预防控制与应急救治项目的研究和实施,加强省、市、县、乡四级食物中毒预防控制与应急救治系统培训,逐步实现我省食物中毒预防控制与应急救治流程化、标准化,切实提高医疗机构快速、有序、准确、高效处置各类食物中毒的能力,减少和控制因误食有毒野生菌或其它有毒食品而引发的人员伤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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