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篇)文物管理工作会议讲话汇编
蓝秘书讲话系列262(14篇)文物管理工作会议讲话汇编
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曹卫星在大运河(江苏段)保护和申遗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012年11月12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大运河(江苏段)保护和申遗工作推进会,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部署,总结交流我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刚才,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龚良同志通报了近年来我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情况,省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淮安市、无锡市、扬州市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会后,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市厅际会商小组将组织与会同志分组考察沿线8市,并召开考察汇报会,希望大家积极参与,深入交流,集思广益,提高考察实效。
大运河地跨8个省(市)35个城市,是独特的大型线性活态文化遗产,国务院明确将其列为2014年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江苏是孕育大运河的摇篮,境内大运河全长690公里,约占其总长的五分之二;沿线文化遗产资源极为丰富,流经的8座城市中有6座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2座为省级文化名城,全省3000余处文物保护单位中有70%以上分布在运河沿线。省委省政府对大运河遗产保护和申遗工作高度重视,将参加大运河联合申遗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心工作,切实加大工作推进和政策支持力度。2009年专门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及运河沿线8市负责同志参加的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市厅际会商小组;2010年启动实施大运河(江苏段)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累计投入近3000万元,对淮安漕运总督署遗址、苏州运河古纤道等一大批文物古迹进行了修缮保护;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将深入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大运河遗产资源作为重点,新发现淮安清口水利枢纽遗址等一批运河遗产;先后投入2000万元用于大运河保护规划编制,在全国率先完成大运河省、市段遗产保护规划公布工作;基本确定大运河(江苏段)申遗点段,数量位居全国第一。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市厅际会商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运河沿线8市均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在经费、人员、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保障,特别是扬州市作为全国大运河联合申遗牵头城市,做了大量工作,得到了国家文物局领导的肯定。总体来看,通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走在了全国前列。借此机会,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在座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参与和支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大运河已历经2000余年历史,承载着厚重的中华传统文化。将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是全面提高我国文化遗产管理水平、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大运河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推动运河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江苏作为大运河河道路线最长、流经城市最多、运河遗产最丰富的省份,在大运河保护和申遗中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以后,省委省政府接连出台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及《办法》,提出“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十大行动,并将大运河江苏段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列为“十大行动”之首;今年4月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召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对我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要看到,我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各市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城市未能按照国家确定的大运河申遗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城乡建设与大运河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有的地方重开发轻保护,对违法建设行为查处不力,一些大规模建设活动严重威胁着运河遗产本体及其环境景观。按照世界遗产申报的国际规则和相关要求,明年6月底前所有遗产点段必须完成准备工作并接受联合国专家现场考察评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将参加大运河联合申遗作为推进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和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机遇,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推动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切实抓好规划落实。去年,大运河各市段遗产保护规划已分别由各市政府批准公布,无锡、淮安等市还制订了一些大运河申遗重要节点的保护规划。今年6月,省政府批复同意《中国大运河(江苏段)遗产保护规划(2011—2030)》。编制好规划固然重要,实施好规划更为关键。运河沿线各级政府是省、市段遗产保护规划的直接实施者,要坚持一手抓当前、一手抓长远,按照《规划》要求,细化年度目标,明确时间进度,落实责任主体,重点是对国家文物局确定的大运河申遗点、段组织制定科学完善的保护、管理和保障措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条件到位。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注重保护规划与交通、水利、南水北调、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相关专项规划、城市规划的衔接,统筹考虑和合理安排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项目,避免目标冲突、任务交叉、资源浪费,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和检查评估,确保运河遗产保护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规划》对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的规范与引导作用。
二、有效保护运河遗产。大运河申遗是手段,保护是目的。各地要按照国家文物局《中国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点段工作要求》,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申报点段的“四有”基础工作,即树立保护标志,划定保护区划,落实保护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大运河遗产档案资料。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0007处,要将其中价值较高、类型稀缺的运河遗产及时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对一些特别重要的运河遗产点应编制专项保护规划,进一步提升其运河遗产价值。要深入实施大运河江苏段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每年完成10个重点文物抢救保护项目,集中修缮、整治和展示一批具有典型运河遗产价值的文物点;积极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街区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加强运河沿线非物质遗产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工作,有力地传承弘扬江苏优秀的运河文化。今年9月,国家文物局委托扬州市牵头制定的《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城市联盟关于保护大运河遗产的联合协定》,各地要严格遵守,进一步协调规范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促进大运河遗产的整体保护和跨区域合作。
三、合理利用运河资源。与河南、河北、天津、安徽、山东济宁以北大运河大部分断流、其遗产主要表现为地下遗址或地面遗迹不同,江苏境内的大运河仍在流淌,不仅是一条历史遗存丰富的文化之河,更是一条交通动脉和黄金水道,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国家正在进行的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与我省扬州、淮安、宿迁、徐州等市的大运河关系密切。近年来,沿线各市在运河遗产合理利用方面作了积极探索,涌现出不少成功案例,如常州市依托恒源畅厂旧址建设“运河五号”创意产业园,已入驻企业75家、去年实现产值2.3亿元,成为主打运河文化的工业旅游示范区。在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活态文化遗产申遗与发展的关系、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不断研究和探索运河遗产的多种保护利用模式,做到既妥善保护遗产又尽量发挥运河各种实用功能。特别是要充分发挥运河资源优势和特色,以运河遗产为主题,加快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实现运河遗产保护与文化创意、娱乐休闲、旅游观光等相关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使之成为带动沿线各市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助推器。
四、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明确了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的法律依据、执行办法和处罚措施,以及在保护范围内允许的建设工程范围。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组织力量对所辖的大运河遗产保护区域进行定期排查,在保护区域内严格控制影响大运河遗产本体及其景观风貌的商业开发项目,不宜搞统一设计、人工化、景观化痕迹明显的大规模建设工程,并实行建设项目遗产影响评价制度;对损害大运河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违法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追究,决不允许出现边保护边破坏的现象。有条件的城市应及时制定和颁布相关专项法规(规章),为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交通、住建、文物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苗头进行及时纠正,必要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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