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工作总结
国有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一)坚持以政治为统领。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为主要平台,开展集中交流和研讨。公司党委办公室、党建工作部、纪委办公室组成巡回指导检查组,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好组织生活会,督导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贯等。公司纪委对*名高管人员采取线上答题、随机抽取*名线下面试的方式,开展学习效果测试,并通报测试结果,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形成自觉。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压舱石”作用,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24项,形成不同层面的“责任清单”;定期研判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议题12个。积极沟通汇报,争取理解支持,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帮助解决下属公司合理诉求,进一步促进企业改革发展。
(二)坚持以制度为基础。一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体系。坚持制度创新,实现权力运行规范有序。主持修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项制度;编制印发公司《合规管理手册》,从合规管理原则、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合规管理主要领域、合规管理职责分配、合规管理业务流程等方面,为公司开展合规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指引。围绕限定权力范围、厘定权力界限、减少自由裁量、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截止目前共出台管理规范制度71项,实现权力运行程序化和法治化。二是强化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持续完善内控体系,着力发挥“法人治理结构”这一内生性控制机制的作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邀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听取审计报告和社会公众意见反馈。披露2021年度业绩快报时,在公告中随附审计报告及审计评价意见。三是积极践行系统治理理念。积极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委会前置研究决策程序,截止2022年12月召开党委会议25次,前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53项;坚持关口前移,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防止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积极落实供应商招标管理制度、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有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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