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实施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市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明确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保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从严治检、从严治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委和上级院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检察长)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分工负责,检务督察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全体检察人员的支持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按照本实施细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与分解
第五条院党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地方党委、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稿
- 10-122024年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通用版(专题研究活动方案)
- 10-122024年廉政谈话记录
- 10-12乡镇典型事迹材料
- 10-12以明确的权责为基层减负
- 10-12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情况
- 10-12深入整治违规吃喝问题研讨材料
- 10-12党建创新案例:市推行党组织建在项目上+助推重点项目“加速跑”
- 10-12在庆祝第40个教师节活动上的致辞
- 10-12乡镇青年干部围绕乡村振兴交流研讨材料
- 10-12党支部与党员一对一谈心谈话记录
阅读排行
推荐文稿
- 02-062022年个人政治素质自评材料
- 02-06关于数字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 02-06领导干部考评谈话材料(20组)
- 02-06关于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政治“三力”的调查研究
- 02-062023年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
- 02-06对标对表 接续奋斗——研讨交流提纲
- 02-06党委书记参加培训班个人党性分析材料
- 06-042024年度廉政警示教育暨集体廉政谈话提纲
- 02-06课讲稿: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学习党章尊崇党章
- 06-04县总工会庆祝2024年“五一”八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