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违法建设相关讲话文章汇编(20篇)
在全县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讲话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睿
(2019年6月15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县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不妥之处,请马县长批评指正。
一、关于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一)省市违建别墅清理会议精神
2016年6月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副省长陶长海主持,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周文对全省违建别墅清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安排部署清查整治工作,省委纪委书记夏红民作了纪律要求,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作了重要讲话。谌贻琴省长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从履行政治责任、守好两条底线、加强社会治理、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二要强化整治措施,确保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强调从项目分类处置、聚焦整治重点、坚持依纪依规、讲究方式方法等方面开展清查整治;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求从工作责任、联合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来强化落实。2019年6月1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主持,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通报了全市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副市长姜灵春作了重要讲话。姜市长要求:一是要讲政治,明确责任,成立高规格的专项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共性的按省市方案、个性的结合实际),体现职责、任务和责任明确;二是要讲政策、精准适用,政策的标准要统一,不能提高或降低,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
(二)我县违建别墅专项行动工作安排部署。
违建别墅问题十分复杂,对生态环境破坏大,涉及的主体多、关系复杂,清查整治工作涉及法律法规多。从会议精神可以看出,省市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把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1.清查整治范围。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审批的“别墅”类房地产、具有“别墅”风格的经营性项目、私家庄园、私人别墅进行全面清查整治。清查要突出重点,聚焦“违建”和“位置”两个要害。“违建”突出“两违”,一是建设主体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法违规建设的别墅,二是政府和部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的别墅;而“位置”突出与生态有关系,重点对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公园,重要的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根据当地自身特点和实际认为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其他区域进行清查整治。需要明确的是:清查整治不针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别墅,不影响合法合规的房地产项目正常开发建设和经营,重点整治严重破坏生态、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别墅。
2.违建别墅问题性质认定。主要有四个不纳入:一是农民自建房不纳入,不管是建在什么地方,不管是在什么范围,也不管是农民自己用,还是出租、经营,都不列入此次整治范围。但要进入“重点区域违建问题清查台账”,经镇乡、村证明确为村民自建房,就不纳入“重点区域违建问题整治台账”;二是2004年10月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划定前建的不纳入;三是2004年到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颁布前,有规划用地手续,但不需要环评手续的不纳入;四是虽在禁止建设区内,但在成建制的镇、村,历史上祖祖辈辈都人居住的房屋不纳入。主要有三个纳入:一是2004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下发后新修建的违建别墅;二是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颁布后,新修建的违建别墅;三是2018年11月西安秦岭别墅问题后新开工、继续建设的违建别墅,坚决做到“零容忍”。
3.清查整治的时间节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为期一年,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摸清底数、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5月—12月)。全面摸排违建别墅建设情况,建立台账,按照法律法规和《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及时自行纠正整改到位。重点把握几个时间节点:6月25日前,各镇乡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对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建立“重点区域违建问题清查台账和整治台账”,台账要体现违建主体〈市场主体和个人违法占地修建的,政府和部门违法(越权)审批的〉、时间、位置、面积等内容;7月15日前,完成《重点区域违建问题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责任人、时限等,实行一问题一整改方案;7月25日前,完成辖区内“违建问题整治台账”(含重点区域外的),各台账和整改方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逐级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抽查、复核、检查、协调、汇总上报市领导小组的相关资料;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接、协调市级职能部门,对主管领域问题、政策进行明确,重点是对主管范围内清查出的问题是否纳入问题整治台账;2019年11月25日前,对完成问题整改的,不纳入国家问题台账;对没有完成整改的,经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逐级上报省领导小组,纳入国家问题台账。二是督促检查、重点整治阶段(2020年1月—6月)。对自查自纠阶段未整治到位和整治过程中新发现的问题,全部纳入国家问题台账管理,聚焦清查整治重点区域、问题突出的重点地方及重点问题,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采取有力有效举措开展重点整治,该通报的通报、该督办的督办、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督促落实整治任务,整治一项销号一项。三是健全机制,常态管理阶段(2020年7月起)。将未完全处置到位的问题,纳入常态管理,挂账监管,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防止违建别墅问题乱象反弹。
4.部门职能职责划分。按照省负总责,市、县具体负责,县级负责清查、整治,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清查的总体要求,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摸排清查整治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耕地范围内的违建别墅进行清查整治,负责对全县范围内清理出的违建别墅是否具有合法的用地审批手续、规划审批手续进行认定。提供土地利用规划图件资料、项目建设规划资料,配合县综合执法局查办案件。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全县违建别墅清理工作中认定为违法建筑的立案查处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对整治重点区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情况进行清查,对清查整治中违建别墅主体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县司法局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的法律适用情况进行指导,对同一违法行为违反不同法律法规,或同一违法行为不同法律法规处置要求不同的,提出具体适用意见和建议。市生态环境局凤冈分局负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建别墅的清查整治;对2015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后,未批先建的违建别墅进行清查整治。县水务局负责对重要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已建别墅进行清查整治。县住建局负责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违建别墅类项目进行清查整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设施农业备案项目中违建别墅的清查整治。县市管局负责提供企业信息。县林业局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内违建别墅的清查整治。县文体旅游局负责组织全县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已建别墅的清查工作。涉及部门职能交叉和清查范围跨行政区域的,清查整治责任主体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确定。各镇乡负责对本辖区内的违建别墅问题自查自纠。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综合执法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凤冈分局,要抽调1名工作能力强、政策业务熟的人员,到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其余部门和镇乡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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