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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汇编(11篇)

时间:2022-12-23|栏目:公文汇编|点击:|

xx公安局关于遵守“三个规定”的公开承诺书范文(1

为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坚决维护司法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xx市公安局全体人员郑重向全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带头遵守宪法法律,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坚决杜绝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及其他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二、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三、坚决杜绝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四、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五、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

六、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七、坚决做到不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八、坚决做到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九、坚决做到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十、坚决做到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十一、坚决做到在委托鉴定等活动中不出现与相关中介组织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xx市公安局

2021xx

 

xx市公安局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范文(2

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进一步强化民警法纪意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坚决维护执法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xx市公安局郑重承诺:

一、坚决做到不违规过问、干预和插手其他执法办案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坚决做到不违规为案件当事人传递涉案材料、信息或打探案情;

三、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四、坚决做到不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不得泄露的工作秘密;

五、坚决做到不违规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六、坚决做到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七、坚决做到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八、坚决做到对违规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

九、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十、坚决做到在委托鉴定等活动中不出现与相关中介组织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三个规定”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举措,恪守法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徇私情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欢迎广大群众加强对xx公安执行“三个规定”的监督,积极举报违反“三个规定”行为。

xx市公安局

2021xx

 

xx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省公安厅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关决策部署,筑牢司法公正根基,预防领导干部、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过问具体案件,规范公安机关内部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xx市公安局郑重承诺如下:

一、“干预、过问”必登记

领导干部、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过问案件一律汇报并做到逐一登记、全方面记录。

二、“说情、打探”必拒绝

遇说情或打探案情等情形,给予拒绝。对不依正当程序提出其它要求的,通知其根据程序办理。

三、“了解、指导”必留痕

因履行法定职责需要,了解案件情况或提出指导意见的,做到全方面如实记录,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四、“违纪、违规”必追责

领导干部、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有下列违反“三个规定”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1、在案件侦查、公诉、审判等任何环节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2、要求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3、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传递涉案材料;

4、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5、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6、泄露公安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秘密;

7、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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