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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篇)国家宗教事务局王作安公开讲话文章汇编(三)

时间:2022-12-23|栏目:公文汇编|点击:|

蓝秘书讲话系列4117篇)国家宗教事务局王作安讲话文章汇编(三)

 阐扬伊斯兰教真谛  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王作安

 

今天,我们在人民大会堂欢聚一堂,共度穆斯林传统的开斋佳节,分享开斋的喜悦。值此美好时刻,我谨代表国家宗教局,向伊斯兰教界人士和广大穆斯林群众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在华穆斯林友人致以良好的祝愿!
    伊斯兰教是一个主张爱国的宗教。伊斯兰教认为,“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要求穆斯林信众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做爱国爱教的好穆民。希望广大穆斯林不断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既做一个信仰虔诚的好教徒,又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用自己的良好言行彰显伊斯兰教的荣耀。
    伊斯兰教是一个坚持中道的宗教。伊斯兰教教导穆斯林要“遵循正路”、“谨守中道”,做到言行举止张弛有度,不过分、不极端。在长期的历史演进中,中国伊斯兰教把中道思想与中华传统文化中的贵和思想相结合,形成了温和、理性的可贵品格。希望中国伊斯兰教秉承这一优良传统,旗帜鲜明地坚持中道,防止偏执狂热,反对极端主义,抵制一切利用宗教从事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的行径。
    伊斯兰教是一个倡导和平的宗教。“伊斯兰”是“顺从”、“和平”之意,“穆斯林”即是“和平者”。伊斯兰教主张“信道的人们”要“全体入在和平教中”。当今世界并不太平,宗教被卷入各种战争和冲突之中,中国穆斯林要做和平事业的守护者,反对发动战争,反对滥杀无辜,坚定地维护世界和平和人类福祉。
    伊斯兰教是一个提倡团结的宗教。伊斯兰教认为,人类同源,彼此都是兄弟姐妹,不可相互猜忌和冲突。我国穆斯林同非穆斯林和睦相处、彼此善待,践行了伊斯兰教的真精神。希望广大穆斯林高举团结的旗帜,朝着建设和谐社会的大目标,为促进各民族大团结、建设中华民族幸福大家庭做出新的贡献。
    伊斯兰教是一个崇尚仁爱的宗教。圣人穆罕默德要求穆斯林爱人如己、力行慈善、扶危济困、善待他人。今年斋月期间,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发起“尊老敬老爱心行动”,号召穆斯林为尊老敬老办实事、树榜样,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希望广大穆斯林遵循穆圣教诲,树立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理念,积极投入到公益慈善活动中来。
    伊斯兰教是一个追求两世吉庆的宗教。伊斯兰教认为,穆斯林不仅要全美自己的宗教信仰,追求后世的荣耀,而且要努力发展生产,改善民生,享受今世的美好生活。希望广大穆斯林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用自己的聪明智慧和辛勤汗水去建设美好家园。
    经过一个月的坚韧考验,广大穆斯林圆满完成了斋戒功课,历练了身心、磨练了意志,更加深刻领悟了伊斯兰教“爱国、中道、和平、团结、仁爱、两世吉庆”等思想真谛。相信广大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必将以崭新的精神风貌投入到生产生活中去,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中做出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和谐世界 同愿同行

王作安

 

各位法师、各位朋友:
    第三届世界佛教论坛即将落幕,但我们的心依然沉浸其中。
    这是一次心灵大洗礼。在顶骨舍利的佛光注照下,千僧万众的诵经声带来宁静与祥和,嘉宾胜友的精彩发言闪耀出智慧的光芒,让我们再一次深切感受到佛教的古老智慧和现代魅力。
    这是一次佛法大讨论。与会代表全面阐发佛教慈悲济世的教理教义,积极探索佛教服务社会的方法途径,深入探讨佛教面向时代的学修模式,共同展望佛教弘法利生的广阔前景。
    这是一次僧俗大交流。来自三大语系的高僧大德,来自教内教外的僧俗两界,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的智者学人,论和平、谈佛法、说行愿、话法谊,感悟身心清净的智慧,撒播和合共生的法音。
    第三届世界佛教论坛结出的丰硕成果,必将对世界佛教的发展带来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让我们对佛教的美好未来充满期待。
    各位法师、各位朋友:
    “和谐世界,同愿同行”是本届论坛的主题。和谐是佛教文化的精髓,也是人类向往的美好境界。首届世界佛教论坛提出人心和善、家庭和乐、人际和顺、社会和睦、文明和谐、世界和平的“六和”愿景,上届和本届论坛继续秉持普度众生的悲心宏愿,弘扬和合理念,抒发和谐情怀,共同致力于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世界和平的目标。
    愿行是佛教信仰的要旨。愿是理想,是行的指引,发愿是成就事业的前提。行是实践,是愿的落实,行持是成就事业的基础。愿行要相应,行愿要相资,本届论坛提出感恩、奉献、惜缘、包容、尊重、分享的“六行”主张,以愿导行,以行践愿,难行能行,众善奉行,必能福慧圆满,行愿大千。
    当今时代,践行“人间佛教”,建设“人间净土”是佛教徒的大愿。佛教界应当带头倡导和谐理念,不仅要重视不同语系、不同宗派、不同国家和地区佛教间的相互学习借鉴,还要重视与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其他宗教的交流对话、兼容并蓄,去除我执与成见,化解矛盾与纷争,在多样性中寻求圆融,在差异性中达成共识。
    各位法师、各位朋友:
    佛教是人类历史上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和宝贵的文化财富。我们将更加重视佛教文化的继承挖掘与弘扬阐发,更加重视佛教典籍的整理保护与现代诠释,更加重视佛教教育的传统继承和时代发展,更加重视佛教遗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同时希望佛教界呼应时代发展要求,探讨内修外弘的现代模式,探索慈善理念的现代践行,探寻佛教智慧的现代价值。只有观机逗教、应机说法,才能普摄群机、饶益有情。
    中国政府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奉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重视发挥包括佛教在内的各宗教的积极作用,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内地佛教界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佛教界扩大交流、深化合作;将始终不渝地鼓励中国佛教界参与世界不同文明、不同信仰之间的对话,与一切热爱和平、坚持正义的宗教组织和人士一道,共同承担维护世界和平的历史责任。
    各位法师,各位朋友:
    本届论坛即将结束,各位代表在交流互动中深化了法谊,在平等参与中凝聚了共识,在对话协商中增进了合作,论有所获,满载而归。世界佛教论坛已经成为世界佛教徒对话、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希望各国、各地区高僧大德,继续给予关心和护持,使世界佛教论坛一届比一届办得更好。
    我们衷心期待,在举办第四届世界佛教论坛时再次相会!

 

 

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座谈会讲话

王作安局长

 

各位朋友、同志们:
    按照中央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为了实施宗教工作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推动宗教界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遵守宗教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促进宗教方面和谐稳定,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国家宗教局经商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决定在“六五”普法期间将每年的6月定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集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今年6月是第一个“学习月”,各地、各宗教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动员和部署,陆续开始启动。召开这个座谈会,既是一次情况交流会,也是一次工作推进会。
    刚才,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和中华基督教青年会、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全国协会的负责人作了很好的发言,谈了开展“学习月”活动的思想认识、筹备情况和工作部署,听了很受启发,也进一步坚定了信心。
    下面,我就组织开展好这次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是加强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推动宗教界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是落实中央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重要方式,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作。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包括各族信教公民在内,都应当接受法制宣传教育。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要加强对全体人民的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教育,特别是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快在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既要做好教徒,也要当好公民,作为教徒要遵守教规教义,作为公民要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努力把爱国与爱教有机统一起来。推动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提高遵守宗教政策法规规定的自觉性,是宗教工作系统贯彻中央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重要举措。
    第二,推动宗教界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是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的内在需要。宗教团体法治观念的强弱,宗教界人士法律素质的高低,信教群众知晓法律的多少,关系到宗教能否健康有序发展。国务院颁布《宗教事务条例》后,宗教界开展了较为广泛的宣传、学习和培训活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更加规范。但是应当看到,一些地方宣传不广泛、教育不持久、学习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违法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不能正确看待国法与教法的关系,只讲教法,不讲国法,把教法置于国法之上,甚至把违法违规行为当作信仰坚定的表现。这种认识不符合宗教教义,不符合我国国情,不利于我国宗教的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教育和宗教法规宣传,切实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发挥宗教政策法规对宗教健康发展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
    第三,推动宗教界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是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的重要任务。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对宗教事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依法办事,一方面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规定规范管理行为,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宗教界要切实维护法律尊严,自觉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在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推动宗教政策法规进宗教团体、进宗教院校、进宗教场所、进信教群众,树立法律权威,养成守法习惯,这是促进宗教活动规范有序、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发挥宗教团体在宗教事务管理中的自律和协同作用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各地、各宗教在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中,从实际情况出发,创造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好形式。在每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有的地方专门设立“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周”等,进行集中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收到很好成效。在总结各地经验和做法基础上,国家宗教局决定在全国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统一名称、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统一部署。开展这项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集中推动的方式,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学习活动,营造重视学习、自觉学习的浓厚氛围,形成彼此借鉴、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并从中探索在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准确把握开展“学习月”活动的主要内容
    为了提高“学习月”活动的针对性,在各全国性宗教团体的支持下,国家宗教局政法司组织力量编写了《宗教政策法规读本》、《宗教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宗教团体教规制度汇编》等3本书,作为“学习月”的主要学习资料,免费向宗教团体赠送。这3本书比较全面地反映了近年来党和政府宗教工作理论政策取得的新成果,反映了我国宗教法制建设取得的新成就,反映了我国各宗教制度建设取得的新进展,并力争做到特色鲜明、权威规范、通俗易懂、方便实用。这次在宗教界开展的“学习月”活动,重点就是以这3本指定读本为基础,较为系统地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此外,还专门列出《宗教事务条例释义》等5本参考用书,用于延伸学习和深入思考。
    一要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党的宗教政策是党的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学习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了解党和国家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了解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从而从更高的层面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宗教政策。党的十七大确立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基本方针高度概括了宗教政策的精髓,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指针,必须重点理解和把握。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和我国宗教状况的变化,在宗教问题上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思想指南,必须重点学习和贯彻。中央和中央有关部门制定的宗教工作具体政策和重要举措,是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是处理新形势下宗教问题的行为准则,必须重点了解和执行。要通过学习党的宗教政策,更加自觉地协助党和政府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党的宗教政策。
    二要学习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宗教方面的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有关宗教规定的具体体现。学习宗教方面的法规规章,必须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宪法,不断增强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坚定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决心。要重点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掌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宗教教职人员、宗教财产、宗教出版物、大型宗教活动、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宗教涉外事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清楚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遵循法律制度设定的申报审批程序,增强依法有序开展或参加宗教活动的自觉性。要适应社会管理的发展趋势,把学习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同了解国家其他方面法律法规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了解与宗教界密切相关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信访调解、医疗卫生、文物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房屋拆迁、土地规划、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更加自觉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会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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