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李小敏讲话汇编(26篇)
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
李小敏
2021年05月12日
同志们:
这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之后开展的第4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执法检查。省委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娄勤俭书记听取汇报并专门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对这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今天我们选择常州市作为执法检查的第一站,主要考虑常州市是工业重镇,是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任务重,近年来在制造业的绿色转型、固废的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积极探索,有些工作走在前列,在全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昨天下午我们实地检查了3个点位,对常州市有关工作有了一个直观的了解。刚才,金虎市长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基层执法人员和人大代表作了发言,省生态环境厅王天琦厅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周岚厅长介绍了有关情况。大家的发言既汇报交流了有关工作,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开展这次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中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梳理研究,形成相关建议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总的看,常州市近年来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印象深刻的有三点:一是市委市政府重视。坚决贯彻中央打好三大攻坚战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制定《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推动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到实处。二是注重能力建设。固体废物收集、处理和利用能力提升较快,初步形成资源化利用优先,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置托底的格局。三是执法监管比较有力。主动适应新固废法管理从严、处理从重的要求,加大日常执法监管力度。2020年9月新固废法实施以来,共立案查处涉危废案件59起。同时也要看到,常州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我们要力求摸清找准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努力把常州市乃至全省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就新形势下加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又一次作了深刻阐述和全面部署,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这一科学论断,强调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着眼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强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强调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强调要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为全球提供更多公共产品,展现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围绕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强调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总书记这一重要讲话,对新形势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根本性、长远性指导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底,中央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这是我们党历史上召开的第一次法治工作会议,会议最重大的成果是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新境界,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个重要内涵,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也要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向前推进。
这次固废法执法检查,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思想站位,运用法治方式来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在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中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苏样板。
二、充分认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重要意义
固体废物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具有量大面广、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和危害程度深等特点,是大气、水、土壤的重要污染来源,如果处理不当,轻则破坏生态环境,重则引发安全事故,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重大战略成果的巩固和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数十次对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涵盖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杜绝过度包装,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加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2013年,总书记在湖北考察电子废弃物绿色回收利用工作情况时指出,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使垃圾资源化,这是化腐朽为神奇,既是科学也是艺术,变废为宝、循环利用是朝阳产业。2017年,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2018年,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大幅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住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理处置。总书记对一项具体工作作出如此密集、细致的指示和部署,充分表明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江苏作为经济大省和人口大省,每年产生的固体废物总量较高,单位国土面积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尽管经过各方面不懈努力,我省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上取得了长足进步,全省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90%以上,综合利用、安全处置体系基本形成,但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治理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从全省来看,仍存在一些遗留固废危废的污染隐患,消化存量、偿还欠账压力较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基础薄弱,农业废弃物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动性不够,源头减量效果不明显、分类参与率和准确率不够高、终端处理设施能力不足;企业危废防治主体责任未完全落实到位,部门协作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快递外卖包装等新型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给执法监管带来新的挑战,等等。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对保障全省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深入分析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梳理形成固体废物污染突出环境问题清单,集中攻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的难点问题,推动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确保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面有效实施
固废法自1995年制定实施以来,前后经历过5次修改。去年4月份进行的全面修订,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有关部署要求写进法律,完善了监管制度,严格了责任追究,从6章91条增加到了9章126条,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推动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点。
一要落实法律确定的“三化”原则。新固废法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减量化要求源头治理,这是污染防治的前提和基础;资源化要求综合利用,这不仅是关键环节,也是治本之策;无害化要求安全处置,这是构建生态安全屏障的底线要求。整部法律的重大制度、重要规定都是围绕“三化”原则来设计的。比如,关于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规定,关于建立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规定,关于限制过度包装,对有关产品包装物实行强制回收的规定等等,都体现了“三化”原则。当前,常州正在加快推进高质量工业智造明星城建设,落实“三化”原则、同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尤为重要。希望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常州市能够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危害性,加快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全省率先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二要运用法律武器破解难点问题。新固废法针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面临的新问题新要求,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新的制度措施,要推动这些新制度措施落实见效。针对生活垃圾这一老大难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法律为此增设专章确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常州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已有数年时间,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体系建设有待加强,总体效果需要进一步提升,要按照法律规定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持之以恒抓紧抓好。针对疫情防控中凸显的医疗废物处置短板问题,法律新增了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目录管理、实行集中处置、加强监督管理等规定。要认真落实这些规定,依法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和能力建设,确保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针对洋垃圾入境问题,法律明确提出“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从今年1月1日起,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合法进口的通道堵住了,还要依法加强对走私行为的综合治理,切断洋垃圾购买、运输、储存、销售的非法利益链条。
三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新固废法涉及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责任的条款占到法律条文总数的60%,强化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领导、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职责。要依法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等制度,把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责任压紧压实。实施法律、保护环境,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既要聚焦重点领域打好攻坚战,又要统筹推进打好整体战;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履职、依法监管、依法治理。要加大执法和司法力度,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惩重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使法律的威力充分发挥出来。地方各级人大也要担起责任,在听取审议年度环境报告时,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作为重点加以关注,督促同级政府依法履职尽责。涉及地方权限的配套法规、标准和名录的制定,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法律规定,因地制宜加快推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周密完备的技术规范和制度保障。
四要构建全社会共同治理和保护新格局。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能不能全面有序实施,政府工作是关键,司法保护是重点,人大监督是保障,全民守法是基础。要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做到依法生产、依法排放;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依法追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坚决防止“企业得利、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现象。要开展广泛深入的法律宣传普及工作,不断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法治意识,让更多人行动起来,从垃圾分类等点滴小事做起,一起为改善生态环境作努力,一起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使建设美丽江苏成为全省人民的自觉行动。
总之,我们要共同努力,使这次执法检查成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次生动实践,用新思想引领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深化对新思想的理解和认识,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人心;使这次执法检查成为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的一次生动实践,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化”原则的有效落实,不断减少固体废物对大气、水、土壤的污染,推动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的目标一步一步变为现实;使这次执法检查成为厉行法治、让法律制度真正咬合起来的一次生动实践,通过开展不同于一般工作检查、行政督查、工作指导、工作调研的执法检查,形成监督压力,督促政府及其相关方面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法律责任,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为江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李小敏
2021年03月31日
同志们:
借今天这个机会,就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讲点想法和意见。之所以选择这个时间讲一讲,出于三点考虑:一是有9位同志新参加常委会的工作,新老同志在一起,需要相互勉励;二是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目前正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新的征程、新的任务对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做好今年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三是本届人大工作已进入后半段,接下来的两年要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娄勤俭书记提出的“打造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江苏样板”,为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需要常委会全体同志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此,提几点希望,与大家共勉。
一、政治站位要高
人大常委会作为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第一属性,讲政治是第一要求。讲政治不是抽象的空洞的,是具体的实在的,关键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植根于思想、落实到行动、体现在效果。要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分析问题。政治上的敏锐源自于理论上的清醒和坚定。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独特而巨大的优越性,认清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多党制”的虚伪本质,始终保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的战略定力。要在学习和实践中炼就一双政治慧眼,对问题矛盾要有政治洞察,对是非曲直要有政治判断,对利弊得失要有政治考量,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善于从政治上把握和推动工作。责任担当根本在于政治担当。要从政治高度思考、谋划和推动常委会工作,胸怀“国之大者”,经常对标对表,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做到心有定数、行有担当,该做的事,再有困难也要干;该负的责,再有压力也要担,全力推动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要善于从政治上衡量和检验成效。工作效果须重政治效果。常委会的每一项工作不仅要看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而且要注重政治效果,把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起来。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看是否有利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否有利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是否有利于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归根到底要看是否有利于巩固党的全面领导地位,是否有利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否有利于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立足政治站位看,把握政治逻辑办,注重政治效果干,我们就能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常委会工作就能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不断实现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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